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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送京牌”涉嫌违法不能买 律师:“借名买车”风险很大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29]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原标题:“买车送京牌”涉嫌违法不能买

  “买车赠送北京指标”“指标不用等,2年京牌免费用”……最近,在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这样的广告语很是吸引眼球。销售人员介绍,消费者会与京牌所有者签订车辆购买协议,并通过延迟过户的形式,使用车牌。对此,律师表示,这种“借名买车”的形式暗藏巨大风险。

  走进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在一楼通道里的汽车站台上,一辆几何C品牌的展车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该车的车身上,贴着“指标不用等,2年京牌免费用”,特意加大的红色“京牌”字眼很是显眼。车顶上,更是立着“买车赠送北京指标”的宣传语。

  “车是带牌的,买车就送!一辆车的售价在13.98万至18.28万不等。”一位销售人员介绍说,“买完车后,您会与京牌所有者签订车辆购买协议。合同上会规定延期24个月过户,这两年间,您就可以使用京牌。两年之后可以重新签合同,继续使用京牌需要付费,约8000元一年。或者我们7折回收这辆车。”

  随后,该销售人员将一份《简化后京牌车销售协议》模板发给了记者。协议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前,车辆出卖方不得将合同约定车辆转让、设置抵押、质押等,车辆买受方应自行处理车辆发生的年检、违章、肇事等相关事宜,并负担一切责任。不过,签订一份这样的合同真的能保证“万无一失”吗?

  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晓东表示,虽然协议对买卖双方的权责都进行了规定,但该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约定,对于甲乙双方之外相关利益的第三方没有法律约束效力。也就是说,在车辆过户前,车辆所有权属于原车辆所有人,车辆的使用权属于签订合同的车辆买受人。对于车辆所有人来说,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对第三方的赔偿,而驾驶者无力赔偿,车辆所有者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车辆买受者来说,如果原车辆所有人因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牵涉到第三方债权人,这辆车会作为原车辆所有人的财产清偿债务,会导致财产损失。

  “这是一种新形式的‘借名买车’。如果这个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是买卖车辆,而是买卖机动车牌照或者买卖小客车购置指标,有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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