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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扩大)学习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08]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图为会议现场
  12月7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扩大)学习会,在前期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首都检察实际,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好新时代首都检察的赶考之路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学习会议。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第十五指导组组长赵雅娟参会指导。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并作交流发言。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团河院、北京铁检院分党组书记参加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聚焦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百年奋斗的新认识,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把握《决议》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决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机关各项具体工作中。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学习会议
  朱雅频在交流发言时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将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总结概括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等十个方面,为我们从党百年奋斗积累的宝贵经验中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智慧与力量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明确指引。
  朱雅频结合北京检察工作实际,就锚定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蓬勃生机与优势活力目标,奋力进行检察领域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问题,交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三点启示:
  启示一: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生机活力,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把握斗争方向
  《决议》把“坚持敢于斗争”作为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揭示出党的百年奋斗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成就的精神品质,彰显出我们党赢得伟大胜利和荣光的精神气质,引领我们深化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自信,既是对奋斗成就的自信,也是对奋斗精神的自信”这一重要论断的理解,为我们进一步发扬斗争精神、把握斗争方向,坚定进行检察工作领域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6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着眼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紧要处”落的重要一“子”。《意见》聚焦“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与布局安排。
  由此可见,能否有效破解“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就是检察机关进入新时代、迈步新征程必须进行的一场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场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将伴随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法治建设全过程。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能否发扬斗争精神,明确斗争方向,以“决不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和“誓为推进党在首都的检察事业发展而不懈奋斗”的宏大志向和精神气质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见善则迁、有过则改,决定着检察事业发展的成败。
  启示二: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生机活力,必须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
  “不私,而天下自公”。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对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蓬勃生机与优势活力影响重大,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重大,是法治建设领域一个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检察机关敢于剑指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勇于直面自身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进行坚决斗争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
  要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北京检察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个最大的实际,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和“首善之区要率先示范,立标杆、树旗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中央《意见》进一步梳理检视北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思考事关推进新时代北京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要深刻领悟北京作为首都,与党和国家的使命更加紧密联系在一起,理应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法治进步发展的一边,进一步明确问题导向、努力方向,完善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在学习贯彻《意见》工作中突出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在生动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增强监督自信、保持监督定力,以“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的理念,在进行检察领域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不畏艰难、攻坚克难,咬定目标持续用力,有效化解检察领域“治理赤字”“发展赤字”,展现《意见》前后大不一样的检察监督新业态。
  启示三: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生机活力,必须突出思想斗争,强化思想指导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根源上说都是思想上的问题”。可以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从根源上说也是思想上的问题,进行检察领域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首先必须进行思想斗争。
  《决议》把“坚持自我革命”作为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启示我们思想斗争的方式就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力的提升无不肇始于思想上的进步,决定着我们在破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中,必须自觉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指导地位。《意见》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印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有关监督法治的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领域的进一步深化体现,既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更是检察机关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在进行检察领域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突出“思想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首先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轨道上来,在有效破解一切制约和影响检察职能发挥和检察制度效能的突出问题中彰显思想伟力。
  与此同时,《意见》作为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其贯彻执行有党内法规做保障。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和全体党员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内法规在国家政治建设、检察履职中的重要指导和规范作用,切实把增强“思想斗争”意识与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发挥党内法规对规范检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检察权行为的效能。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牢固树立“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的理念,切实增强不是在“顺理而举易为力”中解决问题,就会在“背时而动难为功”中被问题解决的意识,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导向,突出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检察工作的主线,在“誓为推进党在首都的检察事业发展而不懈奋斗”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责,为成功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监督法治的思想提供“北京检察”支撑,努力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图为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第十五指导组组长赵雅娟参会指导
  赵雅娟充分肯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取得的成效,就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贯彻工作;二要深入基层调研,到基层单位和党支部了解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情况;三要发挥好首都红色资源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加强红色教育;四要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司法为民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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