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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诉调衔接 推进诉源治理

本站发表时间:[2020-01-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洪泉寿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疑难复杂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并以诉讼的形式向法院汇集。快捷、经济、高效处理这些问题,是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需求新期盼的要求,也是缓解法院案件繁多的要求。

  一是要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构建诉前联调机制大格局。诉前联调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集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要深化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认识,强化人民法院与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的核心地位,全面挖掘政府部门组织优势,确保衔接顺畅、联动有效。

  二是要健全和完善诉前联调工作内部机制。加大联调工作跟踪协助力度。对于在立案前、审判前、审判中、执行前、执行中移送或委托调解的案件,法官要做好跟踪协助工作,及时掌握调解实况,防止出现以劝压调、以诱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等强制或变相强制的做法,确保纠纷在规定时限内合法调解化解。完善诉前联调工作的激励机制。建议加大诉前联调工作激励力度,对积极推进诉前联调工作且取得成效的法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将工作成效与法官、部门、主管院长的评先评优、立功等情况联系起来,诉前联调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上给予优先考虑。

  三是要加强诉前联调工作培训和指导工作。一方面,积极选派法律知识和诉讼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参与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对调解员和有关组织、部门的指导,避免调解违反程序、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应保持日常工作交流常态化,通过经常走访,调研诉前联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同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定期不定期召开诉前联调工作会议,介绍经验,查摆不足,共同探讨发展策略;编制诉前联调工作技能指导用书,如调解工作规程、调解常见法律法规、调解方法技能等。

  四是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对诉前联调工作的认知。要充分利用各类传媒手段和岗位平台,加大对诉前联调机制基本知识的宣传,集中对具体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全程报道,使社会公众了解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解决纠纷所具有的规则、经济、便捷优势,消除对诉前联调工作存在不公正、不经济、执行难、功能夸大的疑虑,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诉前联调工作的氛围。

  五是发挥律师在诉前联调工作中的“桥梁”作用。律师在诉前联调工作中应该扮演重要角色。建议律师行政主管部门、律师协会采取措施,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发挥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当事人信任的优势,促进矛盾纠纷的理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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