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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司法案例为创新网络治理提供经验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26] 来源:法制网 作者:秦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加强对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的保护,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云计算和AI为依托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工业革命之后新一轮的产业革命。新事物必然带来新问题,不可否认,面对这些新问题,我们的法律还存在诸多短板。

  如何补齐法律短板,当然首先要靠立法。但是必须承认,任何时候立法都具有滞后性,我们很难期望在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中,立法可以随时跟进。那么,在这个时候,在法律的基本框架内,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具有创新意义的影响性司法案例就会给人更多的法律思考和启示,也会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力量。

  比如在激烈的电子商务竞争中,如何依法保护自由竞争,消除可能出现的垄断?在网络直播、网络约车、平台快递等新业态不断涌现的当下,如何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扩大消费?AI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了极大便利,又增加了安全风险,如何既防止技术滥用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又避免“正确但低效”陷阱,为技术的发展创新预留空间?

  所有这些可能都是司法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事实上,一直以来在网络社会治理上,我国都有“司法先行”的惯例,一些优秀的司法案例往往是网络法治前进的标志。所以,我们期待更多好的司法案例为我国创新网络治理提供成功的经验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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