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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 推动小额网拍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28]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志清 王乃志

  小额物品拍卖以其竞价低、种类多等特点获得更高的参与度。但工作中发现,小额物品网拍特点明显,暴露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亟须引起重视。

  一是难以准确披露拍品瑕疵。小额物品价值偏低且种类繁多,评估机构或者电商平台往往只能根据其型号、新旧等情况给出参考价格,未对其瑕疵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检测。加之手机、电脑等小额电子产品内部结构比较复杂、技术较为精密,目前在评估中缺乏针对性的瑕疵鉴定操作规范,难以准确、全面发现瑕疵情况。

  二是拍品成交后悔拍率高。小额拍品竞买人多为40岁以下年轻人,年轻人参与网拍积极性较高,但不少人在竞价中容易冲动,对竞价后果缺乏清醒认识。同时,小额拍品因评估价总体不高,竞拍人参与网拍需要缴纳的保证金较低,悔拍违约成本低,一定程度上导致有的竞拍人盲目、随意悔拍。

  三是电子拍品信息泄露风险大。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少存储有使用人个人信息,多为隐私甚至商业秘密,应依法保护。目前执行中对拟交付的电子产品,主要由网拍平台或品牌售后机构对其中的信息予以清理,但上述部门和工作人员受资质、技术等限制,在电子拍品信息清理时缺少规范流程,储存的信息存在被恢复或泄露的风险。

  小额网拍,一方面,连接着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率;另一方面,关系着司法拍卖甚至执行工作的整体形象。为进一步提升小额网拍工作成效,笔者有如下建议:

  首先,搭建平台,规范瑕疵发现机制。应建立与电子产品等专业机构的对接机制,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小额物品特别是小额电子产品鉴定规范与制度,细化鉴定报告要素,落实鉴定机构或者电商平台瑕疵发现责任,引入行业协会等专业人才力量,提升瑕疵发现和披露水平,为小额物品的瑕疵鉴定提供流程化的规划程序与标准。

  其次,优化程序,完善小额拍卖流程。针对悔拍成本低的根源,探索按照变卖规则要求的买受人在竞拍时预缴应付价款的方式,为小额物品网拍提供更优化的参拍程序。一方面,提高参拍人风险意识,降低悔拍率,维护网拍严肃性;另一方面,预缴起拍价应付款也能提高成拍后缴纳尾款、后续交付物品的效率。

  第三,明确责任,严管拍品信息清理。严格电子拍品信息清理操作规范。一方面,引入有资质的专业信息安全公司集中清理,并出具清理证明材料且对清理结果承担责任,确保小额电子产品拍卖信息安全;另一方面,在物品交付前,应建立电子产品存储信息的复查程序,确认电子产品存储介质是否还有个人数据,交付前做到信息清理的排查和确认。

  最后,多方联动,提升小额网拍效率。针对小额物品交付,可尝试引入专业物流公司参与小额物品处置流程,与电商平台直接衔接,负责将成交物品和法律文书合并邮寄送达,简化交付流程。另外,还可尝试建立与主流电子产品品牌公司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在鉴定、询价、产品服务上达成直接合作模式,提升协助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