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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诈要从“亡羊补牢”变为“未雨绸缪”

本站发表时间:[2022-09-01]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李忠勇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预防性的犯罪,宣传教育预警十分重要,此次提请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在宣传教育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让反电信网络诈骗从“亡羊补牢”变为“未雨绸缪”。
  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性的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实践经验。为织密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之网,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加大打防惩处力度,国家专门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该法草案两次审议修改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草案增加了多个突出亮点,其中之一是侧重前端防范,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并重。此举可以有效防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避免群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履行宣传教育职责,行业企业要尽到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提示、提醒和警示义务,新闻单位和媒体要尽到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义务。在宣传教育中,要特别注意运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采取线上讲座、线下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老年人和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此外,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铲除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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