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

首页 > 文化 > 博览 > 视野

德国的一般人格权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17]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陈卉灵
  德国的任何一部成文法中都没有出现过“一般人格权(das allgemeinePersonlichkeitsrecht)”这一用语,即使是对德国“一般人格权”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索拉娅案”中,联邦宪法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也只是提到过该词,但并未就何谓“一般人格权”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它却是德国法理和实践中的重要领域。
  要想了解何谓德国的“一般人格权”,就要首先提到“具体人格权(konkretePersonlichkeitsrechte)”。在德国,“姓名权”、“肖像权”以及著作权中的人格利益都属于“具体人格权”,法律对其内容和侵害它们的法律后果都做出了明文规定。相对地,所谓“一般人格权”,是指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一种人的自由权,也即是对特别自由权的补充。从维护宪法中“人的尊严”的角度上讲,它的任务就在于保障人的内在的生活领域,而这种保障是人作为社会存在所必需的、与人的存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同等重要的、非物质的基础;这种保障,是传统的对自由的保障所无法涵盖的。这也正如“索拉娅”案判决书中所称,“一般人格权填补了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漏洞”。
  由于无法对“一般人格权”下一个准确且具有实用性的定义,所以,许多学者们都试图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归纳性分析进行研究,总结它所应当保护的领域,从而达到以上目的,司法实践也采取了这种方法。在阅读德国法院审理一般人格权的案件的判决理由中,往往可以看到许多对以前案例的引用,和据此而总结出的一般人格权在个案中应当受到保护的范围。因此想要真正了解德国的“一般人格权”就要看其判例,本文以联邦宪法法院的“雷巴赫案(LebachFall)”为例。
  该案中,宪法控告人为一名前联邦国防军的士兵,因1969年参与一起恐怖组织“红色旅”对位于雷巴赫军械库的袭击,以帮助犯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德国电视二台(ZDF)准备在该事件发生5周年的那一天,播放一部关于该事件的纪实电视剧。在该剧中,这名前士兵由一位相貌酷似他的演员扮演,并采用了他的真实姓名,而这时,他正因被减刑而面临提前释放。在提请普通法院采取暂时紧急措施阻止电视台播放该节目的请求被驳回的情况下,他提出宪法控告,并声称,这一节目的播出,将给其回归社会后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从而损害了他的公民基本权利。联邦宪法法院对他的宪法诉求予以了支持。在该案中,假如将当事人的权利生硬地具体化为“回归社会权”,那么对这一权利是很难加以概括或表述的。
  总结德国以往的判决,可将“一般人格权”所保护的范围归纳为:保护人的私人、隐私和保密领域,保护个人的名誉,保护个人信息的自我决定权,保护对自己的影像和言辞(肖像权和著作权以外)的权利,禁止将自己未表述的言辞强加于自己等。当然,这种分类所采取的标准并不统一,所包括的范围也有部分重叠,它只是试图展示人们对一般人格权的理解及法律保护的现状。
  应当指出的是,这些总结出来的保护范围,只是一般人格权的表现形式而并非一般人格权本身。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