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一天,赵峰(化名)与刘东东(化名)在饭店吃饭时,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两人动手打了起来,在互殴中致刘东东受伤,经鉴定刘东东身体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赵峰的侄子赵俊(化名)为使赵峰逃脱法律制裁,采用作假证明的方式包庇赵峰,阻碍民警的侦查。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赵俊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发现身边的亲朋好友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理性处理,及时规劝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千万不要因为“好心”进行包庇,阻碍民警侦查,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