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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要混淆 延庆禁放!!

本站发表时间:[2021-01-28] 来源:延庆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今年,北京继续执行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的政策,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五环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的禁放区域为全面禁放区。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看到这,有的小伙伴就产生了疑问,是不是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等那些规定的时段咱延庆也可以放炮呢?

  现在延庆警方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案:不可以!请大家看重点: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这里明确说明了,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和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规定的时段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延庆区百泉街道、儒林街道、香水园街道、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张山营镇、八达岭镇、旧县镇、大榆树镇、沈家营镇、井庄镇、香营乡、刘斌堡乡行政区域内为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2021年1月1日起

  延庆区3个街道、11个乡镇行政区域

  和部分部位施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1

  禁放区域

  3个街道:百泉街道、儒林街道、香水园街道

  11个乡镇行政区域: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张山营镇、八达岭镇、旧县镇、大榆树镇、沈家营镇、井庄镇、香营乡、刘斌堡乡行政区域内为禁放区

  温馨提示: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16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部位

  1.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2.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

  3.机场周边范围继续按照《关于加强首都机场周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烟花办字〔2006〕8号)执行;

  4.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5.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

  6.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及周边10米;

  7.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8.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9.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10.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11.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12.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3.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14.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5.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6.公园景区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禁放区域和禁放部位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3

  烟花爆竹临时禁放措施

  空气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延庆区全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禁放规定实施之日起

  公安机关将对单位或个人在禁放区域

  禁放部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责令其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

  并实施处罚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


[供稿单位:延庆区委必威体育: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