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
狗粪不清理
不仅不文明,还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对此
延庆持续加强执法力度
日前,延庆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属地派出所组织专业捕犬力量在城区主次干道、小区周边等处,依法对市民遛狗不拴绳等违法行为、狗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整治,对流浪犬进行收治,进一步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
当天,执法人员先后来到玉皇阁大街、医孟路、西顺城街等地,对周边小区、隔离带、绿化带进行地毯式检查,期间收治流浪犬1只,减少流浪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的风险。
在此次宣传执法过程中,未发现有遛狗不拴绳等违法行为,狗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存在。
今年以来,延庆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共依法收治流浪犬1888只,依法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261起,罚款3572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章第三十条提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动物防疫法》还要求,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违者将被依法进行处罚。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延庆区多部门围绕养犬的免疫登记、文明行为、管理规定等方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各社区(小区)张贴通告,并发放《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开展文明养犬常态化志愿服务、发放束犬链、粪便清理袋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文明养犬氛围。
延庆公安分局
治安支队民警 杨永满:
“下一步,延庆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违规养犬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救治工作,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遛狗不拴绳、狗粪不清理等违规养犬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全面提升我区居民文明养犬的素养。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要依法依规养犬,保障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时,也保护好我们工作生活的城市环境,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