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八达岭司法所与镇综治办、安全科等
多部门联合
深入八达岭中心小学及幼儿园
举办“禁放烟花爆竹”
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发放《宪法》手册、《消防法》折页、《致全镇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向孩子们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以及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同时,指导孩子们将宣传材料和安全知识带回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消防知识和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八达岭镇还与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及家长签订了《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大气污染,守护美丽家园的一片碧水蓝天。
自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实施以来
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除了五环路内和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外
2020年1月10日起
大兴区行政区域内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此之外
下列区域也禁止燃放
特别提醒
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在禁放区域、禁放部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责令其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同时,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