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法院对接“接诉即办” 助力化解12345重难点工单

本站发表时间:[2022-07-26] 来源:北京必威体育:网 作者:董振杰

  近年来,北京市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探索了以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的生动实践。办理好12345市民热线诉求既是接诉即办的核心要义,也是源头预防调处化解矛盾、避免大量纠纷演化成讼的关键。

  通州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接诉即办”基层治理实践,通过创新诉源治理机制,为“接诉即办”提供系列法治保障。

  畅通12368热线主渠道 诉源治理需求“一号响应”

  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除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还有诉源治理专线服务功能。今年以来,北京通州张家湾法庭将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作为诉源治理需求对接的主渠道,通过向各类诉源治理主体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实现“有需求找法官”,并通过及时响应,与各类诉源治理主体形成良好互动。截至目前,张家湾法庭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响应辖区内各类主体提出的诉源治理需求55次,开展巡回立案7场、巡回调解17次,提供调解指导、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31次。

  今年5月份,李女士回父母家时车辆停在某小区5号楼下,因楼外墙装饰物脱落,将自己的车辆挡风玻璃砸坏。李女士觉得赔偿数额不会太高,如果起诉还得写起诉状、立案走程序,万一物业不认可,取证也很麻烦,其多次私下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于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要求政府解决。

  张家湾法庭接到诉源治理需求后,将一件工单分派给包片法官徐明祺。

  “这些看似小的事,实际是让群众最糟心的事,车子被砸坏,不仅有经济损失,也影响李女士正常出行。我们前期在各村都设立了解纷联络站,遇到能通过法院解决的,联络员可以随时拨打12368联系。”徐明祺法官介绍道。

  后经张家湾法庭的特邀调解员周淑利调解,李女士与物业公司就赔偿达成一致,即时履行并现场进行司法确认。

  强化府院联动 打通诉求解决“最后一米”

  12345诉求工单中,有些问题既是市民诉求的高频共性问题、重难点问题,同时也是诉讼案件的高发领域、审判难题,通过加强司法与行政在“接诉即办”上的协同联动,不仅能为群众诉求化解提供法治路径,也能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今年2月以来,张家湾法庭与张家湾镇就“接诉即办”工作建立联席会商制度,每周二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包括法庭在内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商,集中研讨重难点工单或类型工单的解决方案,并通过上门调解、面对面化解等方式,打通诉求化解“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张家湾法庭已参加联席会商15次,参与办理“接诉即办”重难点工单485单。

  3月15日,在张家湾镇政府一层会议室内,拆迁办正在就李女士反复通过12345平台反映的诉求进行介绍:“2017年,因疏整促专项行动,李女士的非宅地上物面临搬迁腾退,入户评估时,初步确定的地上物补偿在490余万元,但经过正式审计,有些没有建设手续,只能补偿480多万元。为此李女士从2021年开始持续打12345热线。我们也给李女士多次解释,她怎么都不同意,一个月就打了23次,我们也跟她说去法院诉讼,她就是不去,还翻起了陈年旧账。”

  随后,村委会和司法所就土地确权问题进行说明,民政科就老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讲解,法官就违建是否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介绍,会商最终决定约李女士见面进行联合调解。

  调解现场,各方就负责的内容分别解答,徐明祺法官明确表示:“对于违建即便诉讼在法律上也无法得到支持,现在各部门都在,如果能就补偿达成一致,其他反映的合理事项可以加快办理。”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李女士与镇政府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李女士获得480余万元搬迁补偿款。事后,李女士给徐法官打来电话称:“开始我总觉得拆迁方在骗我,现在我知道法律上也这样补偿,都明白了。放心吧,徐法官,问题解决了。”

  织密解纷网络 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

  诉与不诉,存在的问题已经在那里,与其“坐等”群众诉求,不如向前一步,主动出击,在群众“诉”之前把问题解决好,从源头上减少群众诉求,减少诉求成讼,把为民落在实处。

  为此,通州法院在辖区各街乡镇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各村居社区设立解纷站点,通过把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司法确认、诉讼指导、在线诉服等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努力实现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就地化解。

  今年6月,南大化村李先生来到张家湾镇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称拆迁公司在拆迁腾退时把自己的雕塑品碰坏了,目前对方不同意赔偿,希望解纷中心协调解决。

  张家湾法庭接到这起解纷诉求后,认为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与镇共治中心会商,决定约双方调解解决。在调解现场,双方对于是否应该赔偿分歧很大,拆迁公司认为是李先生在签署腾退协议后没有及时转移雕塑品应视为丢弃物,李先生认为雕塑品之前完好且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他并没有做丢弃处理,等要转移时发现已经损坏,而且作品花费了几年才完成无法复制,就算赔了钱,心里也难受。

  “协议并没有约定明确腾退自有物品的期限,即便做丢弃物处理,也应该再跟李先生确认,因现场拆除共治导致雕塑品损坏应该赔偿。”解纷中心值班法官经勘察现场并了解类似雕塑品市场价值后给出处理意见,最终双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拆迁公司补偿李先生5万元当场付清。

  下一步,张家湾法庭将继续发挥地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持续拓展服务人民群众、参与“接诉即办”的深度和广度。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