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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依法能动履职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25]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张昊

  原标题:依法能动履职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青年干部学习讲坛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检察青年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委)表彰活动举行。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等院领导与优秀检察青年代表一起共话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讲坛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察青年怎么干”为主题,4位青年检察干部作了主题发言。提问交流环节,青年检察干部结合工作生活经历作了精彩分享。来自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的青年检察干部马梁结合案事例分享了该院青年检察干部敢为人先、接续奋斗的青春故事。

  应邀到会指导的共青团中央权益部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天国、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副书记李菀瑾作了精彩点评,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点评时对青年检察干部提出三点希望——以胸怀“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之中;以法与时转的法治自觉深入研究把握检察司法政策;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检察自觉办好每一起案件。

  “能动履职就要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针对青年检察干部的发言,张军作了简要的总点评。

  如何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在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中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军对青年检察干部提出希望:要正确理解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依法能动履职,做好做实溯源治理,在办案办事中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政治效果就是检察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领导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履职办案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社会效果就是检察履职办案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各方面认同;法律效果就是检察履职办案不仅要用好法律条文,更要用好法的精神、

  法的本质促进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从根本上讲,“三个效果”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

  此次活动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前,张军对青年检察干部提出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本领的期望。

  交流开始前,举行了最高检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检察青年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委)表彰活动,号召广大检察青年向先进典型学习。

  最高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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