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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可扫描证件二维码验真伪

本站发表时间:[2022-07-08] 来源:北京必威体育:网 作者:董振杰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北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
  7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正式宣布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全国统一标准样式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亮证执法”
  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于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
  这是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精神,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推行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北京市司法局已组织完成全市3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
  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皮夹、识别卡、佩戴式卡套和挂绳四部分,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头像、姓名、二维码、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图案和字样。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各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每一次换证都是蜕变  行政执法证件是“第二身份证”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一线执法人员葛岚曾经负责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在是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挂职副队长。
  “从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直接管理者到亮证执法的一线队员,我对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有着更深刻的感受。”葛岚介绍,自工作以来,她先后经历过3次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其实每一次行政执法队伍的面貌都经历了一次蜕变,行政执法工作都面临新的、更高的形势任务要求。此次,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样式”的要求,北京市对行政执法证件集中进行换发,对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大意义。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韩国进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说,在工作期间主动出示执法证,既是向被检查对象表明执法身份,又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必要前提。“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证不仅是依法履职的身份证,也是执法人员的普法证。“在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时,我体验过群众从对政策不了解,对执法不理解,经过我们耐心解释法规标准,讲解案例,说明不当贮存危险废物的严重后果,当事人慢慢理解,配合调查,最终自愿接受处罚,并主动履行的案例。”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卫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行政执法在全面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出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高位引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公平公正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三条分别就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公示、行政检查单制度、多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及公示期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刚性约束,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配置。
  2019年5月以来,北京市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整合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并积极推进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20年7月1日起,市政府分两批将城管执法、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卫生健康部门行使的433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以其名义相对集中行使。
  通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通过推进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丰富基层治理方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是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9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个配套办法,为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执法过程严格规范、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提供良好制度保障。结合新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北京市于2021年11月对三个配套办法作出修订并重新印发实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记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是以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行为为重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北京市自2015年起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于《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后,全面推行法律法规规章施行准确期间权力清单和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市级部门分别制定了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主动向社会公示。2019年以来,北京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由各部门统一对检查事项、内容、方式、标准等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检查单开展行政检查。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实现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表格文本、统一社会公示、统一各区适用,行政检查文书和检查事项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行政处罚畸轻畸重、裁量失度以及随意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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