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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的成效分析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赵骏

  互联网法院依托现代科技进行网络治理,不仅可以高效地对涉网案件进行定分止争,也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服务网络强国战略的有力司法保障,为我国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和改革提供了蓝本。

  互联网法院针对“网上案件”实行“网上审理”,是专业、高效、便民的“网上天平”。自2017年以来,基于时代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我国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了三家互联网法院。三家互联网法院依托现代科技进行网络治理,不仅可以高效地对涉网案件进行定分止争,也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服务网络强国战略的有力司法保障,为我国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和改革提供了蓝本。鉴往知来,总结互联网法院三年间的经验成效,可以为互联网法院的远景规划和创新发展之路铺好路基、架好明灯。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23日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对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发展状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梳理与评定。

  一、助力司法模式转型升级

  互联网法院的产生源始于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互联网法院唯有与互联网的时代发展趋势同向共进,才能有效处理各类新型涉网纠纷和社会问题。互联网法院将机制变革和技术创新作为飞跃数字时代各类新挑战的一对翅膀,探索出了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为司法模式转型升级积累了有益经验。

  第一,互联网法院形成了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互联网司法的新模式体现在全流程在线审理、异步审理等多个维度。针对互联网问题所具有的鲜明的“网络性”特征,互联网法院精耕细作,将全部业务的办理流程从线下移植到网上,让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一次不用跑”就能完成整个诉讼。互联网法院对传统的庭审方式进行了革命性变革,当事人可以非同步参与诉讼,突破了审理模式上的时空局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法院建立了常态化在线庭审模式,突破传统司法场景,为疫情期间纠纷的解决创造了极大便利。

  第二,科技赋能司法,推动司法公正与效率齐头并进。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技术融入司法领域的“样板间”和“试验田”,通过在司法审判中融合云计算、区块链、5G传输等前沿技术,并把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融入司法,推动司法从网络化向智能化的迭代升级,使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二、推动治理体系变革与现代化

  互联网法院的功能不仅局限在“网上审案”单维范畴之内,互联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并能调动治理资源、促进各方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最终形成国家治理体现变革与现代化的推进力。

  第一,互联网法院能够形成互联网良性发展的决策机制。互联网法院通过发布《互联网司法发展指数报告》等文件,可以从司法数据的秩序、安全、风险、法治意识和共享共治等维度综合反映年度互联网发展状况,揭示问题与风险,形成指引与导向,推动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形成网络空间治理的良性驱动。

  第二,互联网法院享有集中管辖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的制度优势,能够优化交易模式和交易规则,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三家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222473件,审结194697件,在线立案申请率达99.7%,在线庭审率达98.9%。其中,通过审理具有填补制度空白、完善规则内容、先导示范意义的一大批互联网案件,实现了以司法审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的积极作用。例如,“淘宝数据产品案”首次界定了大数据合法使用的边界,填补了数据产品权益司法保护空白;“企查查信息误导案”为公共数据的商业化利用确立了标准,等等。

  第三,互联网法院通过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将数字科技赋能政府治理。互联网法院利用司法大数据平台功能,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处置和复查完善机制,增强信息公开、网络内容管理能力,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著作权等领域形成具有理论支撑和数据依靠的权威分析报告,为全面增强法治能力,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制度化提供政策供给。

  三、提升互联网司法国际话语权

  我国的互联网经济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这为我国提升国际话语权搭设了良好的平台基础。依托互联网法院的建设经验和运行实践,建设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创造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促进国际网络治理法治化,将有利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第一,互联网法院能够推动形成国际互联网司法的标准和准则。互联网法院通过推出英文版诉讼平台等举措完善审判工作,为办理互联网跨境纠纷提供便利,在跨境交易、数据权利、平台责任、网络侵权等领域输出了中国的裁判规则,在案件裁判过程中展示了中国公正司法的形象。互联网法院审理互联网跨境纠纷的实践经验是我国在更深程度和更广范围上参与全球网络治理的有益司法经验积累。同时,中国的司法经验通过“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世界性论坛展示出来,为司法文明的国际交流互鉴、国际治理机制的创新完善提供了中国智慧。

  第二,互联网法院打造了新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通过设立跨境贸易法庭,互联网法院对跨境数字贸易纠纷实行依法集中管辖,由此可以打造面向世界、高效权威的跨境贸易纠纷解决中心,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的有力司法护航,对维护我国网络主权的积极意义也十分显著。

  作为我国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互联网法院的建设过程也沿循着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无法避免新旧机制的衔接困境、瓶颈问题的突破难题等。改革和创新是互联网法院健康有序发展的动力源泉,通过完善上层法律法规、协调部门间合作、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机制等,将会进一步释放出互联网法院蕴藏的巨大力量,有利于推动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为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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