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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好友热心帮助,原是一场虚假骗局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08] 来源:昌平检察 作者:
  热心好友帮忙介绍,花钱办事轻松落户。许久之后,事情再无音信,钱也不知去向。
  看来所谓老朋友,并非真是好心,调查取证才发现,竟是骗局一场。
  案情回顾
  李某有一个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吴某,自从一段时间工作上的合作以后,两人就一直断断续续地保持着联系。
  李某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希望能在北京落户,方便孩子上学,有时和吴某聊天,李某也会偶尔提到这件事。
  某天,吴某突然向李某提出,说他最近找到了一个办理北京户口的渠道,大概几十万就能办下来。据吴某说,他认识一个名为周某的朋友,而周某认识某个公司的高管,可以帮李某把户口落到北京,李某听到后也有些心动。
  于是在约定好的一天,相关的几人约好一起商谈了这件事的详细情况。看了协议书内容后,李某按照要求将二十余万钱款打到了吴某的账户上,并签下了协议。
  后来,吴某又问李某要第二笔钱,因为在协议中约定办下户口的全部费用分几笔付款,几笔钱用途不同,而且如果没办成的话,还能全部退款。
  不过按说应该是帮忙办事的周某一方收钱,为什么现在是作为介绍人的吴某来找李某要钱呢?吴某称周某因为某些原因暂时不在,但是周某手下的人还是能继续帮李某办事,吴某只是代为转交钱款。于是李某又给吴某汇了十余万元。
  可后来这事却迟迟没有了音信,李某也没有收到约定中所说的办不成就能退回的钱款,于是李某怀疑自己可能遇到了诈骗,这才反应过来并报了警。
  后来调查时发现,两次转账的钱有一大半都落到了吴某手上,而吴某则是将钱款用于了个人花销。至于那个据说能帮李某办落户的公司,该公司的员工声称根本没人认识吴某等人,并且也从未收到过李某的户籍申请或是其他资料,甚至吴某等人提供给李某的申请材料上面加盖的该公司公章也是伪造的。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目前,昌平区检察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提起公诉。最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
  检察官提醒
  做事情要注意合法合规,勿盲目追求捷径,有时候捷径反而是更长的弯路。此外,在涉及与自身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时,一定要做到慎之又慎,不轻易向他人转账汇款。在决定是否转账汇款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若决定汇款,一定要仔细确认对方提出的转账事由的真实性、对方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汇款的账号安全性。在汇款后,记得保留汇款转账的凭证或单据,以方便后来可能发生的钱款追讨。
  最后,如果您发现自己可能已经遭遇了诈骗,请及时报警,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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