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

首页 > 说案 > 以案说法

疫情之后 您关心的旅游法律问题都在这儿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20]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当行程因疫情被迫取消,究竟谁来担责?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小乐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计划于春节假期后前往新加坡旅游,并缴纳了30000元旅行费。但由于疫情影响航班停运,小乐被迫取消出游计划。后小乐与某旅行社就旅游合同的解除及旅行费的退还发生争议。后小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该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合同,要求某旅行社退还全部旅行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2020年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客观上均无法成行,那么当早已订好的行程遇到不可抗力,无法成行究竟谁担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确因疫情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认定为旅游合同的履行遭遇了不可抗力,旅游者和旅行社都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遇上不可抗力,退费、改行程怎么办?

  遇上不可抗力,旅游者和旅行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那旅游者是否可据此解除旅游合同?旅游者已经向旅行社缴纳的费用是否可以退回?具体可以拿回多少呢?

  关于旅游合同是解除还是变更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的,如旅游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旅游者旅行费的问题,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旅游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如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变更出行时间,旅费的变化该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变更旅游行程,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因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当旅游合同遇上不可抗力,旅游者和旅行社都应当尽量体量对方的难处,协商解决问题。上文的案例中,小乐和某旅行社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约定解除旅游合同,某旅行社向小乐退回实际已发生费用以外的剩余旅行费。

  再出发,真的百无禁忌吗?

  4月30日起,北京市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调整为二级,在经历了漫长的“寒冬”后,或许大家都有些按捺不住,想要走出家门赏赏花、踏踏青。

  在此提示您,当下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万不可掉以轻心。出行时,我们除了要做好自身防护也应该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依据各地防控要求如实申报健康及行程状况,如出现被感染的风险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避免因此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全面推动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生活的节奏也逐渐变得紧张,我们都渴望一场美好的旅行,疫情也许会放慢我们行走的步伐,但不能阻止我们探知世界的心。但是最后还是要提示您,我们在出游放松身心的同时,要切记出行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