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

首页 > 说案 > 以案说法

仨老人“地笼”网鱼被立案

本站发表时间:[2021-01-1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健
  把“地笼”投入城市河道中捕鱼,三名退休老人只想着以此取乐,却不知已构成犯罪。海淀检察院近日通报了该案件。
  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向海淀公安分局移送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三名退休老人,出于爱好及娱乐目的,三人于2020年11月在海淀区某水域,将“地笼”投入河中网鱼,被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并制止。
  执法人员现场起获了三名嫌疑人用于捕鱼的“地笼”,经检测,“地笼”长约12米,水生物只能进不能出,属于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的渔具。执法人员还在“地笼”中起获了违法捕捞的两条鲫鱼。
  因其行为已达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三名嫌疑人刑事立案,并移送海淀检察院审查逮捕。
  由于嫌疑人的违法所得仅为两条鲫鱼,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经审查后,检方决定对三名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北京市农业局关于禁用渔具的通告》中还规定,张网、拖网、河湖延绳钓、地笼、鱼叉等渔具都属于禁用的渔具。
  北京市区内的河流、湖泊以及郊区水库等水域大部分都属于全年禁渔的禁渔区,禁止捕捞既为保护水生资源,也为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引以为戒,切勿为了一时之乐触犯法律。


[供稿单位: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