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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构建层级化法官助理评价体系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29]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为适应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法院考评工作新要求,大兴法院在深入分析法官助理队伍特点,回应审执一线司法实践需要的基础上,构建层级化法官助理评价体系,持续优化评价方案,全面、客观、科学、合理评价法官助理辅助办案工作业绩。

一是分类管理,逐级培养,法官助理技能稳步提升。根据法官助理任职年限和履职经历,将编入审执团队的法官助理队伍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法官助理三个层级,按照层级不同分别确定培养重点,激发法官与法官助理之间“1+1>2”的协同效应。初级法官助理主要为近两年新录用人员,处于学习和积累经验的阶段;中级法官助理为入院两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法官助理,积攒了一定实践经验,证据交换、文书起草、庭前调解等专业水平较强;高级法官助理入院四年以上,具备一定审判工作经验,具有担任员额法官的工作潜力。对于初级法官助理,强调传学帮带,编入资深法官队伍,进行日常业务的全方位深入学习;对于中级法官助理,强调专业水平及团队协作能力双向培养,提高以问题为导向的独立思考能力,形成以法官助理为轴心的团队运转模式;高级法官助理强调案件的庭前化解能力,强化法官助理岗位结案责任,协助法官整体提升团队审判质效。

二是建章立制,持续优化,法官助理考核规范有序。在广泛征求庭长、法官、法官助理意见基础上公布实施《法官助理辅助办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具体考核标准加强对法官助理的管理、激励和约束,全面、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法官助理辅助办案绩效。聚焦司法能力提升,培育专业过硬法官后备队伍。以岗位特征为依据,实行法官助理差异管理。精细化法官助理辅助办案职责内容,将业务庭法官助理分为审判法官助理和执行法官助理,分别确定包括主持庭前调解、裁判文书起草、协助办理评估拍卖、参与行为类强制执行、发放案款等在内的两大类十七项岗位职责,并依托岗位特征,分别确定特色绩效考核指标。以案件质效双升为导向,做好绩效考核加减法。以审判系统及执行信息系统为平台,定点辅助办案环节做好考核加法,科学区别案件复杂程度,鼓励法官助理积极参与复杂案件办理,搭建公平公正的内部竞争体系。以差错案件评查委员会评查结果为依据,着眼辅助办案质量做好考核减法,对法官助理有瑕疵或者有错误的工作进行业绩分值扣减,做到奖惩有度、权责统一。

三是压实责任,激活应用,法官助理成长路径清晰。定期统计,形成结果可视。法官助理辅助办案业绩在全院范围内实行月度公示、季度汇总、年度评比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团队办案业绩以及法官助理个人辅助办案业绩。个人业绩与团队成果直接挂钩,有效增强法官助理团队运转轴心意识,进而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为司法改革的良性循环打下良好基础。考核过程的透明公开促进结果的公正准确,促使法官助理队伍形成争优创先的工作作风。强化应用,畅通成长渠道。充分运用业绩评价结果,激活团队专业潜能,是打造专业化法官助理队伍的必然要求。辅助办案业绩考核结果微观层面是个人绩效考核奖金发放依据,中观层面是法院内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宏观层面更是初任法官遴选的必要指标。建立以年度辅助办案业绩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法官助理业绩档案系统,能够有效衔接法官助理制度与员额法官制度,畅通优秀法官助理的成长路径。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