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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30] 来源:燕鸣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翠哲

自2018年以来,北京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不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北京市充分认识到了新形势下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努力走在全国前列,发挥首都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市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为此,北京市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坚决管住政府的“有形之手”,全面推进权责清单“两单融合”,持续清理各类证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同时,大力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以企业和群众需求倒逼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信息共享、数据跑路”,真正提升行政效率。北京市还切实推动监管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完善依法诚信监管,大力推广智能监管,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推进社会共治。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组织编制“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审批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各级大厅窗口功能,全面推行“一窗受理”。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北京市共修改规章26项,废止规章19项,其中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有12项,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的有8项。本着为群众多办事、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扩大惠民利企力度, 12项涉及“放管服”改革政策的规章中,主要任务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收费,简化群众办事和认证流程。比如,按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相关要求,本次清理中修改了《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快递员上岗不再需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快递业务员的资格认定。

对于国家已经全面放开市场化的经营,北京市坚决贯彻执行,为市场主体更加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政策支持。例如修改后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外地建筑企业来京不再要求领取投标许可证,提供劳务的企业来京一次备案,不再要求每年备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登记办法》删去了原规章中关于企业提交验资证明的有关规定,简化了企业注册或者增资程序。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