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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莉:立身有责,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担当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25]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卓谦

  核心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主动下沉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社区执勤的经历,让她有更多的机会听到群众的建议和诉求,也让她对人大代表的身份有了更多的体会。

  会议中的厉莉。受访者/供图

  今年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简称房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三年。较前两年而言,她的心态更为从容。疫情防控期间,除了法官的本职工作,她还主动报名成为房山法院第一批机关下沉社区的志愿者,也参加了党员到社区报到的工作,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

  在社区执勤的经历,让厉莉有更多机会听到群众的建议和诉求,也让她对人大代表的身份有了更多的体会。她把这些工作看做是一次很好的履职调研经历。

  “人大代表应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结合自己看到的、在基层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进行反馈。在全国人民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召开两会,既重要又特殊,作为人大代表需要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担当。”厉莉说。

  此次履职,她带来了4份建议。除了持续关注的民间信贷领域法律规制问题之外,她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加强消费领域多元调解、行政调解的建议,以及加强社区治理、构建现代熟人社会的建议。

  持续呼吁加强对非法放贷的刑事打击

  厉莉从事商事审判十余年,始终致力于金融类案件的审判与调研,注重对非法放贷类案件的审理与规范。所以,民间信贷领域的法律规制是她履职以来一直关注的问题。

  去年全国两会上,厉莉提出了推动尽快出台、尽快制定地方监管条例的建议。建议提出后,有关部门和她进行了沟通,表示将加紧制定地方监管条例。2019年,她参与了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另外,她还参与了民法典草案的调研讨论,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具体建议。

  2019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高利放贷将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同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民间借贷为业的职业放贷行为无效。在厉莉看来,这是对她提出的建议的最好回应。她表示,今年她将持续关注民间信贷领域的规范化治理,关注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的制定。

  厉莉认为,近年来发生的套路贷、校园贷等问题,已经不是普通的借贷,而是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很大部分都是由于追逐借贷产生的高额利息导致的。同时,校园贷、网络贷等衍生的暴力讨债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也不容忽视。因此,她将持续呼吁,应对经营性的、有严重危害性的、没有经营资质的、地下经营放贷的行为用刑法加以规定和打击。

  关注消费领域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

  厉莉认为,随着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消费领域纠纷也日益增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形势发生新的变化,继而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给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带来新的课题和挑战。

  “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有效监管市场主体、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消费领域纠纷源头化解,促进市场繁荣与发展,考验着国家治理能力。”厉莉表示,选择矛盾纠纷化解的时机和途径,是解决好问题的关键。

  为此,她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和执法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化解矛盾“两手抓”“两手硬”。“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只注重行政执法,不注重消费领域纠纷的化解,不仅是没有依法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同时也会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她说。

  她还建议,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及时、稳妥、有效地化解消费领域的群体性纠纷;建议行业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强化行业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主动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同时,司法机关也应起到参与、规范、推动、保障作用,主动参与消费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消费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智力支撑。

  “从我国司法确认制度看,目前司法确认程序仅适用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行政调解协议仍无法进行司法确认。虽然相关法律赋予很多行政机关行政调解的职能,但均未明确规定行政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而是规定当事人反悔或者不履行协议,可以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厉莉表示,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行政调解的巩固,也不利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由于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行政调解法,因此,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建议构建现代熟人社会

  通过调研,厉莉发现,近年来基于居住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有上升趋势。这让她对社区建设有了更深的思考。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分工协作日益细化,交通通讯越来越便利,人与人之间基于地缘而产生的乡亲关系越来越快速的被基于契约而产生的合作关系取代。她认为,地缘社交淡漠,可能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可乘之机,也无法满足弱势群体的社交需求以及应急之需,还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增加社会管理成本。

  为此,她提出应提升社区治理的平台意识,注重调查研究,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搭建高质量、有特色、交互性好、能切实发挥作用的多元化社区交往平台,增强人民群众在社区生活中的获得感。

  “同时,还要涵养地缘社交氛围,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她解释道,要创造更多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了解。切实保障群众自治落于实处,提升人民群众的社区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她认为,社区对于区域内房屋居住、租赁等使用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的掌握,有助于增进邻里沟通,及时发现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因此,可以探索建立房屋使用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社区备案制度。同时,加强房屋租赁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强化权责对等意识。

  她还建议加强社区工作制度保障和人才建设。尽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适应新时代社区治理的现实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培养和履职保障,引导更多有才华有创意有实干能力的优秀人才投身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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