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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水环境管护由河“上岸” 河长制让河湖长“治”久清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1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魏昕悦
  今年,顺义区李桥镇南庄头村两处纳污池塘变成了水清草绿、花树相间的湿地公园。“以后能约着老姐妹在家门口逛公园了。”南庄头村的村民心里乐开了花。
  南庄头村人居环境的变化是顺义区推进水环境管护由河“上岸”的生动写照。河长制实施以来,顺义区河长办深入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河湖环境系统治理体系建设,让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河湖水环境得到良好改善,群众护水意识显著提升。继河湖水面环境变“清”之后,顺义区河长办将管护范围从水面推向河岸,着力源头遏制污染,依托河长制,实现区域内河湖长“治”久清。
  河长制有名也“有实”
  “河长制”是一项制度体系,如何将“制度”变为“实效”,顺义区河长办一直在探索。结合实际情况,顺义区河长办将河长制日常考核与河渠道跨镇(街道)断面水质考核相结合,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出台“两考核、两通报、一奖励、一补偿”的河长制考核奖惩机制,跨镇(街道)断面考核奖励资金规模位居全市第一。出台了《2019年河长制日常考核实施细则》和《顺义区跨镇(街道)河流断面考核奖励实施细则》《顺义区水环境镇街跨界断面补偿金核算细则(试行)》,对各镇、街道河渠道环境管护、基层河长巡河、问题发现整改、小微水体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统筹河渠道情况,优化断面设置,在全区54条河(渠)道设置生态环境和水务统一监管的镇(街道)界考核水质监测点85处,每月监测水质情况。
  同时,实施河长制工作月通报和媒体通报制度,实现自我监督,也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河长制考核奖励,水环境镇街跨界断面补偿,充分调动属地工作积极主动性。通过实施考核奖惩“四部曲”,1-9月,顺义区2个国家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5个市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全区水环境跨界断面扣缴补偿金为283.5万元,同比下降77.9%,全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河长管水也“管岸”
  顺义区河长制已经形成了“3+1+23”的工作格局,“3”即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1”即1支村级巡管员队伍,“23”即23支第三方河道管护队伍。依托这一体系,顺义区河长深入到水环境的“神经末梢”,织起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管护网。“这张网络,不仅负责看护水面环境,也成为源头治污的强力助手。”顺义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顺义区源头治污工作有序开展,水环境治理从河面走向了河岸。顺义区以小微水体治理为抓手,加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以专项执法为手段,整肃河岸环境,提醒市民安全游河、文明游河。
  此外,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设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等工作同步开展。“顺义将借力河长制,通过源头治污,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顺义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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