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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实的论述解读民法典的智慧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姜颖

  民法典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内容丰富、内涵精深,想要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民法典的注解与诠释工作必不可少。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重点问题解读》一书,既涵盖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就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所作的专题讲授,又囊括了法学专家对民法典各编的重点问题解读,权威性和专业性突出,有利于从以下几方面增进对于民法典的理解。

  重点问题之厘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的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聚焦新增制度和重大修订内容,对民法典重点问题的解读是该书的主要内容,论述充分翔实。一是涉及问题全面,阐述重点突出。该书分别解读了合同编的合同效力、保证合同、多数人之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民间借贷等重要问题,物权编的担保物权、居住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等重要问题,侵权责任编的自甘冒险、自助行为、精神损害赔偿、网络侵权、用人单位的追偿权等重要问题。此外,就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人格权编的重点问题亦有详尽讨论。二是注重立法脉络,揭示立法目的。就上述重点问题的阐述,梳理了前后法律规定的变更,通过变更内容解读立法本意,使读者既可“知其然”,又可“知其所以然”。三是注重学说理论,兼容争议观点。该书亦对各重点问题的理论争议作了梳理与归纳。比如本书《民法典物权编重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兼谈司法实践对民法典编纂的影响》一文中解读“流押、流质条款效力之辨”时,既通过立法变更揭示了民法典关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降低担保物权的实现成本、公平保护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等理念,又梳理了有异于民法典规定的学术观点,通过对比体现民法典立法的科学性。

  核心要义之阐明。该书对民法典的核心要义作了权威且全面地阐释。一方面整体解读了民法典编纂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确保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一文;另一方面又立足于民法典各分编,就核心要义在各编的具体体现作释明,如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色与适用》一文。通过整体与部分的解读进路,升华凝练出民法典所贯彻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核心要义是民法典的灵魂所在,司法者只有深入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才能真正领会民法典的内在精神,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民法典,提升审判质效。

  理论体系之梳理。该书的研究内容均归附于民法典的编纂体系之下,除了梳理民法典的编纂体系外,该书还阐释了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法律规范体系”“‘大民法’体系”等体系理论。正如先贤卡尔·拉伦茨所言,“我们不是在适用个别法条,毋宁是整个规整”。体系化的意义首先在于消弭之前立法的冲突与矛盾,统一法律适用,其次在于使得核心要义一以贯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在《司法实践中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一文中解读道,民法典所构建的内容全面、体系周延、层次清晰的民事权利体系为公权力划定了界限,全面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次,从体系化的视角适用民法典,充分发挥体系化的效应,有利于填补法律空白、增强立法与裁判的可预期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因此该书对于民法典理论体系进行梳理的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及于司法实践,司法者还需构建起法律规范的性质体系以准确识别规范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专委在该书《民法典适用的几个重大问题》一文中,就如何识别任意性、倡导性、强制性规范作了详细说明,对于司法实践中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司法实践之衔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从司法实践反馈到立法,再从立法指导司法实践,是该书在论述重点问题时贯穿的逻辑之一。该书注重对于以往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分析,以展现司法对立法的推动,同时也从如何更好适用民法典指导司法实践展开讨论。比如,本书《民法典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案例解析》一文通过典型案例解析的方式,展现了如何在案件审理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尽管知识产权法和公司法并没有纳入民法典,但该书就民法典作为一般法,对知识产权和公司案件审判所具有的价值化导向和精细化要求等指导意义进行了有益探讨。

  总的来说,该书以平实的论述风格诠释了民法典的闪耀智慧。从重点问题到核心要义再到理论体系,通过“点—线—网”的知识体系,对民法典作了全面解读;同时又与司法实践衔接,增强了指导实效。通过该书的引领,能够切实增强对于民法典的理解,提高民法典的适用水平。

  (作者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